取名忌讳想必大家都听过吧?古代社会,最常见的就是避讳皇室姓氏,其实由于宗法制的影响,避讳不仅讲究避君王,还讲究“避亲”和“避贤”。而且不仅仅是取名,言谈和书写都需要注意。
直到现在,仍然有部分人在取名时尽量不与父辈名字冲突。由于避讳的影响,中国人认为称呼长辈名字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。
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,成熟于秦汉,盛行于隋唐以后,宋朝时期最为严格,一直到民国时期才废除避讳制度。讳则是名字的意思,这是专指“帝王”、“圣人”、“长官”及“尊长者”的名字。
人们在说话、写作时应回避这些名字,不能乱说乱写,这就叫避讳。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:“周人以讳事神。名终将讳之。”
避讳在中国古代是人人需懂的一门学问,哪怕是不认识字的平民百姓,也会引来惩罚甚至杀头之祸。
古代社会对于名字忌讳共分国讳、家讳、圣人之讳、宪讳四种下面略作介绍。
1.国讳
国讳中通常指的是皇帝及其父祖的名讳,甚至包括皇后、太后,还有皇帝的字号,前代皇帝的字号、谥号、生肖、陵寝等,在平时说话、写作时都要注意,特别是给皇帝写奏折和外交谈判时更重要。如果冒犯了国讳,便属十恶不赦中的大不敬之罪是要杀头的。
2.家讳
家讳仅限于家族内部,家族避三代以内的祖先之名,外人与其交往时也应当遵守以示尊重。
3.圣人之讳
简称圣讳,像圣人的名字如“黄帝”、“周公”、“孔子”之名在汉以后大部分朝代都要避的。
4.宪讳
指下属官员避讳长官名讳,著名的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就是宪讳故事。
避讳的几种方法
第一种:改字
即凡遇到君主或尊者之名改用与之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。例如秦始皇之父名子楚改楚国为荆国。秦始皇名政《史记索隐》改“正月“为“端月。
唐太宗名世民,“世”改为“代”或改为“系”,“民”改为“人”,“民风”改为“人风”,属避君讳。
古人为了“尊祖敬宗”,要求对于已死的君主七世以内者必须避讳;七世以上者可以不避讳有宋代规定七世以上的君主名字仍须避讳。
此外还有避家讳的如淮南王安之父名长,“长”改为“修”,《老子》“长短相形”,《淮南子齐俗训》改为“短修相形”。司马迁的祖父名僖,“僖”改为“釐”。《史记集解》说:“《史记》字替作釐”等等。
第二种:空字
即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空围“口”或直书“讳”字。例如《书金滕》”惟尔无孙某”“某指发”讳周武王之名。《史记文帝本纪》“子某最长请建以为太子”,“某”指“启”讳汉景帝之名。
沈约《宋书》把刘裕写作刘讳或写作刘口这是为了避宋武帝之名。
镇压过隋末瓦岗军的王世充在唐人撰《隋书》时为避李世民讳改“王世充”为“王充”空“世”字。
第三种:缺笔
即对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。这种为避讳而缺笔之法约起于唐初盛行于宋代。在宋刻古籍中,“缺笔”不少于“改字”。如宋高宗赵构绍兴八年版《世说新语》就用缺笔法避宋家帝讳。遇“玄郎”、“弘殷”、“敬”、“恒”等字皆缺末笔。
残宋本《旧唐书音乐志四》中凡遇“敬”、“徴”皆缺末笔。对唐太宗贞观年号之“贞”字亦缺末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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